北大西洋公约组织
发布时间:2024-10-15 来源:专委会秘书处 作者:沈傲 责任编辑:丁敏

一、组织成立

北大西洋公约组织(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NATO),简称北约组织或北约,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为了遏制苏联,维护其在欧洲的主导地位,联合西欧一些国家于1949年4月4日正式成立了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总部位于比利时布鲁塞尔。北约拥有大量核武器和常规部队,是西方的重要军事力量。这是二战后资本主义阵营军事上实现战略同盟的标志,是马歇尔计划在军事领域的延伸和发展,使美国得以控制欧洲联盟的防务体系,是美国世界超级大国领导地位的标志。

二、组织机构

北约的主要机构包括北大西洋理事会、军事委员会、国际秘书处以及若干附属机构和专业委员会。

1)北大西洋理事会(North Atlantic Council)

亦称北约理事会,系北约最高政治决策机构。分为首脑理事会、部长理事会、常设理事会三个层级。首脑理事会,即北约峰会,不定期举行,负责磋商和决定重大战略问题。部长理事会由成员国外长、国防部长组成,必要时财长也可与会,负责审议北约政治和安全有关重大问题,每年举行多次会议。常设理事会(亦称常驻代表理事会)由各成员国常驻布鲁塞尔北约总部的大使级代表组成,承担北约日常决策职能。

2)军事委员会(Military Committee)

分为两个层级:一是参谋长级,由参加军事一体化指挥系统的成员国参谋长组成,每年举行三次左右会议;二是常驻代表级,每周举行例会。军委会主席由各成员国最高军事长官集体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军委会的执行机构为国际军事参谋部。

3)国际秘书处(International Staff)

北约秘书长直接领导的办事机构,负责北约会议筹备、对外关系、为成员国驻北约总部代表团提供行政支持等。下设副秘书长1人,助理秘书长8人并分管8个业务司局。北约秘书长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咨询和决策过程的正常运作,确保决策得到有效贯彻。

三、组织成员

截至2024年3月7日,北大西洋公约组织有32个成员国:比利时、冰岛、丹麦、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卢森堡、美国、挪威、葡萄牙、土耳其、西班牙、希腊、意大利、英国、波兰、匈牙利、捷克、爱沙尼亚、拉脱维亚、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阿尔巴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北马其顿、芬兰、瑞典。

四、组织旗帜

北约旗帜于1954年采用。深蓝色的旗底代表大西洋,圆圈代表团结,指南针象征各成员国共同的和平目标。

五、相关机制

1. “和平伙伴关系计划”

是北约最早确立的伙伴关系机制,也是其伙伴关系网络最核心的组成部分。现有18个伙伴国:爱尔兰、奥地利、马耳他、瑞士、塞尔维亚、波黑、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摩尔多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

2. “欧洲—大西洋伙伴关系理事会”

“北大西洋合作委员会”与“和平伙伴关系计划”相关机制合并而成。目前,理事会共有50个成员国,包括32个北约成员国和18个欧洲和欧亚地区伙伴国(即“和平伙伴关系计划”国家)。

3. “地中海对话”

是北约与地中海沿岸国家的主要对话与合作机制,现有7个对话国:埃及、以色列、摩洛哥、突尼斯、毛里塔尼亚、约旦、阿尔及利亚。合作范围涵盖军事、民事应急、危机管理、边境安全、反恐、防扩散、打击轻武器走私、公共外交等多个领域。

4. “伊斯坦布尔合作倡议”

主要对象国为海湾合作委员会6国,亦对泛中东地区的其他国家开放。目前,共有巴林、科威特、卡塔尔、阿联酋4国加入,沙特、阿曼尚未加入。其合作范围与方式同“地中海对话”基本类似。

5. “全球伙伴国”

包括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巴基斯坦、阿富汗、伊拉克、蒙古、哥伦比亚9国。北约与“全球伙伴国”目前合作主要集中于非传统安全领域,包括反恐、维和、反海盗、防扩散、网络安全、气候变化等。继2022年6月北约马德里峰会后,北约再次邀请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领导人参加2023年7月北约维尔纽斯峰会。北约将上述四国由“亚太四伙伴”更名为“印太四伙伴”,与其定位升格为“量身定制伙伴关系”,并针对各国开展涵盖军工、情报、网络、太空、信息、气候变化等领域合作。2023年6月,日本作为唯一非成员国参与了北约举行的“空中卫士2023”大规模空中演习。韩国、日本还先后加入了北约合作网络防御卓越中心,与北约开展网络攻防演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