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雷敏敏,在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FAO)渔业与水产养殖司渔业全球与区域进程处工作,任渔业官员。2018年9月,作为农业农村部选派的第一批准专业官员(APO),我在FAO 工作已三年有余,期间跨法律办公室与渔业与水产养殖司两个司局。
2018年9月17日,是我入职FAO法律办公室的第一天。在此之前我在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工作,主要从事人事政策制定与解释运用,人事争议处理,机构编制,以及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和监督等工作。虽然入职FAO前对新部门的工作内容有较大跨度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现实还是超出了意料。FAO法律办公室分为两个处。一个是法律事务处,主要负责对FAO工作及其运转提供法律建议,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另一个是发展法处,主要是给涉农国际条约的制定提供技术支撑,协助成员国修订法律和能力建设,更好推动成员国对涉农国际条约的履约。我所应聘的APO岗位招聘公告中的职权范围较为宽泛,两个处的工作内容均有涵盖,虽然我的工作经验与法律事务处更为贴合,但直到入职后才明确我是在发展法处工作。
虽然有律师职业资格,也通过了英语专业八级考试,但来FAO之前我基本没有涉猎过涉农国际条约的工作,也没有参与过具体的法律起草和修订。理想与现实的落差不仅如此。入职之初,我的直属领导,也是处长,正值休假,接连着又跨越三个大洲出差三趟,所以入职前两个月我并没有见到他。临时代管我的法律官员,除了将我带到司里各个办公室转了一圈之外,没有简报,也没有任何关于工作计划和工作内容的交代或指导。我接连几次找他想系统了解处里的工作,以及讨论我如何入手参与工作,效果都不佳。与此同时,我同一办公室的泰国同事,也是法律办公室多年以来唯一一名来自亚洲的法律官员,离职去了绿色气候基金。临走前,问他为何选择离职,他坦率地说觉得自己无法很好发挥作用,在法律办公室一年多,工作方向依然不明确。
怀抱梦想而来,自然不能弃甲曳兵而走。在尚未接触处里主流工作之前,只能做有心人,多听多记多学多问。我主动提出负责每周处会的会议纪要,详细记录同事对涉农法律问题的讨论,会后查阅资料,大量阅读,了解相关法律领域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当下各方的倡议和行动,同时也以整理会议纪要为由,向同事请教在查阅和学习相关资料后仍然感到困惑的问题。
转机出现在3个半月之后,处里一名P4官员突然跳槽,处长手下一下没有了负责渔业国际法方向的官员。当时处里刚刚与《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合作,要出版一本法律指南,就如何通过渔业立法推进《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履约提供法律建议。处长问我是否能够承担这项工作,我坦陈对《公约》并不了解,但如果他能提供技术指导与支持,我愿意承担。就这样,我从搜索资料,阅读研究,与处长讨论确定指南结构,参与撰写近百页的指南文件,到组织研讨会邀请来自马来西亚、南非、利比利亚、巴西、法国、意大利的渔业官员、律师、学界教授以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秘书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的官员等就指南文件提供专家意见,到多轮修改,最后指南终于如期出版。迈出第一步,处长对我的工作能力与态度有了认可,接着让我参与了多项法律指南的起草工作,并且与资深法律专家一起就印度、柬埔寨、东帝汶等国渔业法的修订向政府提供法律意见。随着经验和能力的提升,处长又让我全面负责了水产养殖法律框架评估和修订的法律工具的撰写和管理工作,并向来自亚洲10个国家近200名渔业官员介绍了水产养殖各环节的156个法律监管要素,指导他们如何使用我们的法律工具分析国家的水产养殖法律框架。
在年度考评中,处长对我的评价是有担当,勇于付出,敢于承担责任,高效产出,有很好的协同合作和开拓进取的精神。我的自我评价是我只不过是有湖南人那种肯干事,百折不饶的“霸蛮”精神。在“巧进”与“守拙”间,我自觉是属于“守拙”的人,所以面对困难,选择稳扎稳打,事情再艰苦,也从根本做起,相信困难总会逾越。当困难司空见惯,也就不复成为拦路虎。我相信只有认真审视自己在处理困难中的体验与经验,不断在事上磨,方能行稳致远。
今年我申请到了渔业与水产养殖司全球与区域进程处渔业官员的岗位。新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渔业国际法,承担渔委会秘书处,区域渔业机构秘书处协作网的职责,是《港口国措施协定》和《促进公海渔船遵守国际养护及管理措施的协定》两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渔业协定的秘书处,也是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有关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及相关事项联合工作组秘书处,同时还负责SDG 14.6.1“为打击非法、不报告和不管制的捕捞活动在执行国际文书的程度上所取得的进展的指标”报告以及成员国实施《负责任渔业行为守则》情况的报告,并执行《港口国措施协定》下全球能力建设项目,在43个发展中国家开展技术援助。新部门,新岗位,工作跨度更广,要求更高,责任更大,加入第二个月处长就要我牵头编写给欧盟的项目书,300万美金的三个项目要求一个月内完成项目书编写和粮农内部审批程序,与此同时我还要参与渔业转载国际自愿准则文本的专家磋商会,粮农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海事组织工作组职权范围重新审定,并负责推进打击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全球能力建设平台的使用。时间紧,任务重,加班成了常态,虽然辛苦,但确实得到了极大的历练,以前看似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也担了下来,并稳步有序推进。
如果说从自己这三年在FAO的工作中总结一些经验和建议,提供给有意在联合国系统求职的朋友们的话,我觉得有以下几点吧:
首先是信念,对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多边主义的信念。联合国,包括联合国系统的专门机构,70多年来在维和、发展、对话与人权等各个方面采取了富有成效的行动。基于规则的多边主义,迄今为止依然是最为合理的秩序形态,是全球治理最重要的机制,也是促进国家在最重要议题合作与对话的重要制度设计。联合国以前是,现在是,并且未来也依然是制定国际文书和规则最重要的引导者。以个人的经验而言,聪明才智和技巧固然重要,但我一直认为对自己所从事事业的信念是根基,是立身之本。
第二是以更长的时间维度和更全面的角度去看问题。以长远的眼光去看问题,就不会把自己囿于一时一事,从而能以更超脱的角度更全面地看待现下的问题。入职联合国,对大多数人来说意味着工作内容、方式、环境的改变,也意味着远离祖国,离开亲朋好友,支持系统非常单一,困难不可避免,所以转型期不可避免会有阵痛。就我自己来说,度过转型阵痛期最好的方式是读书。中国悠久的历史和文化,给我们留下了浩繁的书籍,从书籍中我们能了解到前人如何分析处理各种复杂局面,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入职法律办公室一年后,我们处法律官员岗位已经满编了,想要在APO任期结束后继续留任的话,必须跨部门申请岗位,但跨部门申请岗位太难,成功概率太低。在最无望的时刻,我读毛主席的《论持久战》,看毛主席在驳斥亡国论与速胜论中,如何运用辩证与全面看问题的思路;看他在阐述持久战的过程中,如何展示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认清阶段性的发展规律及其路径;最后看他给我们提供完整的路线图,解释要胜利“怎样做”的问题,以及如何发挥能动性,如何动员宣传,如何将计划与灵活主动结合,如何争取一切可以争取的力量取得战争的最后胜利。不同时期看同一本书,所思所得完全不同,如同清代张潮所言“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管中窥豹,一知半解。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由于阅历的增长,理解也愈发深刻,这时候读书是经世致用。”毛主席的《论持久战》在我最低潮的时候给了我信心和动力。
第三是多领域工作实践,更成熟的视野。在这一点上,法律人可能有一点点优势。法律的训练让我们不轻易相信单一的信息输出,而偏向多维度,跨领域的思考习惯。既见树木,又见森林,基于过往的知识和经验,问正确的问题,而不过度纠结答案的正确与否。法律人与技术官员对同一问题看法的互补之处大概在于法律人会思考技术以外的因素,能清晰地认识到技术内容虽然相同,但由于各方的价值优先不同,目标不同,从而导致对同一技术问题的立场也不尽相同。而此时法律以及其适用就成为相关各方求同存异,最大程度实现共同目标的最佳路径和工具。
第四是具体能力层面,包括过硬的专业素养,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应变能力。拿到工作后能快速制定规划、提供方案、组织实施、建立团队和资源配置;同时沟通外联,做好各方协调和多部门协作;还要有快速反应与临场应变的能力,能及时处理各种突发状况。
第五是有针对性补齐自己的短板。在联合国,对亚洲人的普遍评价是强于执行,弱于战略思维。我不否认这是我们共通的短板,但并非不能逾越。我个人的看法是问题的症结并不完全在能力层面,更多是源于我们在国际组织经验的不足和与之相适应的思维训练的缺失。如果能够在工作中长期追踪本领域的动态,了解其发展趋势、问题和症结所在;勤于观察,思考,总结;多深度参与各个国际平台对本领域热点问题的讨论;了解国际平台的议事规则;我们是可以将自己的想法、方案,用对方能听懂的语言,在国际共通的语境下去表述,并且在务实的基础上,与务虚相结合,予以凝练提升。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就是把自己的发展融入国家和时代的发展。个人的努力与聪明是车轮,但时代与国家才是我们的轨道。没有轨道,车轮只能在仓库中锈蚀。时代与国家提供了背景与舞台,我们才有可能通过努力去实现个体的价值。
借此机会,我也想感谢所有给我传道、授业、解惑的中国籍领导、老师和同事们。在我工作的两个大团队中,我是唯一的亚洲人,工作中基本也没有跟中国同事接触的机会。但有时工作中的困惑跟不同文化背景的同事交流,他们并不能完全明白,所以特别感恩感谢一起喝过茶或者咖啡的中国籍的领导和老师们,有时你们的一句话可能让我们这些工作经验相对较浅的后辈们醍醐灌顶。
当然,以上这些只是我的个人经验,无法以偏概全。鲁迅有个比喻“一碗酸辣汤,耳闻口讲的,总不如亲口呷一口明白的。”所以,欢迎大家自己来联合国开启你自己的探索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