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合作组织
发布时间:2024-10-18 来源:专委会秘书处 作者:金超逸 责任编辑:丁敏

一、组织成立

上海合作组织(Shanghai Cooperation Organization,简称“SCO、上合组织”),2001年6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塔吉克斯坦共和国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在中国上海宣布成立的永久性政府间国际组织苏联解体后,为了解决中国同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边界问题,五国元首于1996年在上海举行了首次峰会。五国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在解决边界问题方面取得了巨大成果,逐步形成了五国会谈机制。2001年6月,“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随后,六国元首举行了首次会晤,并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组织秉持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上海合作组织国家践行“上海精神”,不断推动务实合作,始终走互利共赢、共同繁荣之路,为国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持续注入新动力。

截至2024年7月4日,上合组织有10个正式成员国、2个观察员国、14个对话伙伴。成员国的总面积超过3700万平方公里,约占全球陆地面积的25%;区域内总人口近36亿,占世界人口的一半,组织内各国国内生产总值总和超过23万亿美元。

 

二、组织宗旨

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宪章》,规定了上海合作组织的宗旨和原则:加强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鼓励成员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教育、能源、交通、旅游、环保及其它领域的有效合作;共同致力于维护和保障地区的和平、安全与稳定;推动建立民主、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

 

三、成员国

上海合作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俄罗斯联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巴基斯坦印度伊朗白俄罗斯10个国家组成的国际组织,另有2个观察员国:蒙古国阿富汗(前政府),以及13个对话伙伴:亚美尼亚阿塞拜疆柬埔寨尼泊尔斯里兰卡土耳其沙特阿拉伯埃及卡塔尔缅甸科威特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马尔代夫巴林

工作语言汉语俄语。成员总面积为约3600万平方公里,约为亚欧大陆总面积的3/5,人口约34亿,约为世界总人口的43%。这是在中国境内成立的第二个政府与政府之间的国际性组织,也是首次以中国城市命名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上海合作组织表示以“上海精神”解决各成员国间的边境问题。

 

四、主要决策机构

除元首理事会会议和政府首脑理事会会议外,运行的机制还有议会领导人会议、安全会议秘书会议、外长会议、国防部长会议、紧急救灾部门领导人会议、经贸部长会议、交通部长会议、文化部长会议、教育部长会议、卫生部长会议、执法部门领导人会议、最高法院院长会议、总检察长会议等。上合组织成员国国家协调员理事会是上合组织框架下的协调机制。

上海合作组织有两个常设机构,分别是设于中国首都北京“上合组织秘书处”,以及设于乌兹别克斯坦首都塔什干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

秘书处的主要职能是为组织活动提供协调、信息分析、法律和技术保障。

地区反恐怖机构的主要职能是准备有关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的建议和意见;收集并分析反恐机构从成员国获取的信息,建立及补充反恐机构数据库;协助培训反恐专家及相关人员、准备及举行学术会议、研讨会、协助就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问题交换信息。

两个机构各自独立工作,但秘书处级别比反恐怖机构级别高,在重大事件上,地区反恐机构每年都要向秘书处报告。只有秘书处及秘书长能对外代表上合组织。工作人员由各国推选,中国一般由外交部人员担任。

秘书长由国家元首理事会任命,按照上合组织成员国首字母的俄文顺序,由各国轮流来担任,每次任期3年。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主任由国家元首理事会任命,任期2年。

 

五、会徽

上海合作组织会徽呈圆形,主体是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六个成员国的版图、左右环抱的橄榄枝和两条飘带,象征成员国为地区和世界和平与发展所起的积极推动作用,并寓意上海合作组织广阔的合作领域和巨大的发展前景。会徽上部和下部分别用中文、俄文标注“上海合作组织”字样。会徽选用绿色和蓝色,象征该组织和平、友谊、进步、发展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