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太平洋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0-23 来源:专委会秘书处 作者:沈傲 责任编辑:丁敏

一、组织成立

1947年2月,在南太平洋地区有属地和托管地的英国、美国、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荷兰 6国签署了堪培拉协议,宣布成立南太平洋委员会。协议于1948年7月生效。1962年,荷兰把西伊里安移交给印度尼西亚后退出。1964年以来,这一地区新独立的国家以及一些属地、托管地相继加入,到1988年共有 27个成员。

 

二、组织宗旨

促进南太平洋各国(地区)的经济发展、社会福利和进步。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向南太岛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

 

三、组织成员

27个(2003年):美国、英国(曾于1995年退出,1998年1月重新加入)、法国、澳大利亚、新西兰、汤加、萨摩亚、斐济、巴布亚新几内亚、基里巴斯、瓦努阿图、密克罗尼西亚、帕劳、库克群岛、所罗门群岛、瑙鲁、图瓦卢、马绍尔群岛、美属萨摩亚、关岛、法属波利尼西亚、新喀里多尼亚、瓦利斯和富图纳群岛、纽埃、托克劳、皮特凯恩群岛、北马里亚纳群岛。

 

四、主要负责人

现总干事劳迪斯·潘吉莉南女士(Lourdes Pangelinan,关岛人),1999年12月就任。总干事下设2名副总干事。吉米·罗杰斯(Jimmie Rogers,所罗门群岛人),常务副总干事,负责项目和财政,并主持驻斐济的“太平洋共同体土地资源部”工作。伊维斯·科贝尔(Yves Corbel,法国人),副总干事,负责行政事务和部分经济与社会发展项目。

 

五、组织机构

下设3个主要部门,分别负责土地、海洋资源和社会事务。在斐济苏瓦设有地区办事处,在多数岛国设有办事处,负责具体实施既定项目。此外,还有一个行政小组,负责协助总干事和2名副总干事工作。

太平洋共同体自1998年改名以来,定为每两年召开一届会议,制定相关政策并决定总干事人选。闭会期间,政府及行政机关代表委员会(The Committee of Representatives of Government and Administrations)有权就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资金来源分3部分:一、会员费,总额700万美元,90%由澳、美、英、法、新5大国缴纳,其余10%由22个岛国和地区负担;二、澳等5大国提供的项目援助;三、欧盟、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以及各国通过多边组织或直接向太平洋共同体秘书处提供的援助。20世纪90年代以来,澳等主要援助国提供的项目援助呈递减趋势。

 

六、出版物

《活动月刊》(Monthly News of Activities);《南太平洋会议报告》(Report of the South Pacific Conference),年刊。两刊均为英、法双语。

 

七、主要活动

在医疗卫生、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方面提供培训、咨询服务和协助,侧重落实各国和国际组织对南太地区的经援项目。在1976年举行的第16届会议上,共同体的活动范围扩大到乡村发展、青年和团体事务、特别专家协商、文体、教育交流以及海洋资源的开发和研究等。1995年10月,第35届会议在努美阿举行,选举罗伯特·邓恩为总干事。1996年10月,第36届会议在北马里亚纳群岛的塞班举行,邓恩连任总干事。1997年9月,第37届会议在澳首都堪培拉举行,会议决定每两年举行一次“南太平洋会议”,并决定南太平洋委员会于1998年1月1日起更名为太平洋共同体。

1999年12月,太平洋共同体首届会议在法属波利尼西亚举行,通过了规定该组织机构设置和工作规则的《塔希提宣言》,任命劳迪斯·潘吉莉南女士为首任总干事。2001年11月,第2届会议在努美阿举行,制定了2003~2005年期间的5项重大战略规划,即人力资源开发、在太平洋地区实现国际开发目标、在经济社会领域进行政策分析与建议、与相关国际机构加强沟通与协调、提升机构自身计划与执行能力等,其中人力资源开发被定为核心任务。

2003年11月,第3届会议在斐济苏瓦举行,会议主题是“太平洋岛屿应对传染病”,主要讨论了防治艾滋病、疟疾、肺结核全球基金;法国和新西兰资助的“太平洋地区妥善应对流行病计划”(PREPARE);太平洋海洋战略;共同体就执行“千年发展目标”向岛国提供援助;在帕劳举办太平洋艺术节等。

 

八、与中国的关系

1998年中国向该组织“南太森林保护”项目捐款5000美元。